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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客票报销凭证今起统一 不可重复打印

2006/06/01






从今天起,全新的《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》将正式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、报销凭证,以往的电子客票与登记牌套用报销模式废除。

记者从北京游易网了解到,《行程单》既可以在机票销售地点领取,也可以在机场电子客票服务柜台领取,还可以事后45天内补领。每次行程一票一张,不可重复打印。(李英辉)

(编辑:谢 飞)


京华时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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